国际学生请假:问答指南
国际学生请假指南:全面解读
关于延期、暂停和取消注册的问答
参照2018年国家规范第9条;1994年移民条例附表8
第一部分:框架理解
A1. 关键定义
问1:国家规范第9条是什么?
2018年《海外学生教育和培训提供者国家规范》第9条规范了海外学生注册的延期、暂停和取消。它规定了注册教育机构的义务以及注册变更的适用情况。
国家规范依据《2000年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ESOS法)具有法律效力。作为联邦海外学生机构和课程注册表(CRICOS)上的注册条件,提供者必须遵守第9条。
问2:延期、暂停和取消有何区别?
这些术语在第9条下有不同含义:
延期通常指:
- 课程开始前推迟学习开始时间;或
- 学习期间的临时中断,计划返回学习
暂停指:
- 课程进行中的临时注册暂停
- 学生仍注册但不积极学习
- 期望返回学习
取消(终止)指:
- 永久结束注册
- 学生不再与提供者注册
- CoE状态变为“取消”
三者均可由学生或提供者发起,但依据和程序不同。
问3:什么是PRISMS,为什么重要?
PRISMS(提供者注册与国际学生管理系统)是澳大利亚政府数据库,负责:
- 记录所有国际学生注册
- 跟踪注册确认书(CoE)
- 通知内政部注册状态变化
- 记录延期、暂停和取消
当提供者在PRISMS中记录延期或暂停时,内政部会自动收到通知,可能触发签证状态审查。正确记录非常关键——若请假因同情或紧急原因被正确记录,签证通常不会受影响。
问4:什么是注册确认书(CoE)?
CoE是教育提供者发出的电子文件,确认:
- 你已注册在注册课程中
- 课程开始和结束日期
- 课程详情和地点
你的CoE与学生签证关联。CoE的变更(包括延期延长课程)会通过PRISMS报告内政部,可能影响签证。
A2. 谁能发起注册变更?
问5:我可以申请延期或暂停注册吗?
可以,但必须有同情或紧急情况。不能随意选择休学。提供者将根据其程序和第9条要求评估申请。
提供者有权根据专业判断和政策批准或拒绝申请。
问6:提供者可以未经我同意延期、暂停或取消我的注册吗?
可以。注册提供者可基于(但不限于):
- 学生不当行为
- 未支付书面协议规定的费用
- 违反课程进度或出勤要求
但大多数情况下,你有权在措施生效前使用提供者的内部投诉和申诉程序。
问7:提供者在暂停或取消注册前必须做什么?
注册提供者必须:
- 拥有评估、批准和记录延期、暂停或取消的书面流程
- 书面通知你暂停或取消意向
- 告知你向内政部咨询对签证的潜在影响
- 在你完成内部申诉程序前不得执行暂停或取消(除非涉及健康/福祉风险)
第二部分:学生主动请假
B1. 请假理由
问8:什么是同情或紧急情况?
同情或紧急情况一般指:
- 超出学生控制范围;且
- 影响学生课程进度或身心健康
第9条事实表举例(非详尽):
- 严重疾病或受伤——医疗证明显示学生无法上课
- 亲属丧亡——如父母或祖父母(尽可能提供死亡证明)
- 祖国重大政治动荡或自然灾害——需紧急旅行影响学习
- 创伤经历,包括:
- 涉及或目击严重事故;或
- 目击或受害于严重犯罪(需警方或心理报告支持)
- 学术情况——提供者无法提供先修单元,或学生未通过先修单元,导致无可选课程
问9: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必须提供支持申请的文件证据,例如:
| 情况 | 所需证据 |
|---|---|
| 严重疾病或受伤 | 医疗证明,说明无法上课 |
| 丧亲 | 死亡证明(如可能) |
| 政治动荡/自然灾害 | 新闻报道、政府旅行警示、航班记录 |
| 创伤经历(事故) | 警方报告、医院记录、目击证词 |
| 创伤经历(犯罪) | 警方报告、心理学家报告 |
| 先修单元未通过/无课程 | 成绩单、与院系通信 |
提供者应将支持文件存档。如无法提供某些文件,应说明原因并提交可替代证据。
问10:哪些情况不算同情或紧急?
一般不包括:
- 想休息或感到疲劳
- 学习压力
- 需要更多工作时间赚钱
- 想去度假
- 感情问题(无心理支持证明影响健康除外)
- 轻微疾病不影响上课
- 仅经济困难(部分提供者考虑严重经济困难)
- 对课程或提供者不满
- 想陪访客
- 思乡(无心理证据除外)
各提供者政策不同,不确定时应咨询国际学生顾问。
问11:我的情况不在列表上,还能申请吗?
可以。第9条列举的只是“部分示例”。提供者应根据个案实际情况专业评估。
如你认为情况确实不可控且影响学习或健康,应申请并充分说明,附支持证据。
问12:经济困难能算同情或紧急吗?
经济困难未明确列入第9条。但部分提供者可能考虑严重、突发经济困难(如家庭成员失业、货币崩溃、意外医疗费),尤其影响健康时。
需提供证据,如:
- 银行对账单
- 家庭成员信件
- 突发事件证明
注意:澳洲生活成本压力一般不符合。可咨询提供者财务援助或学生支持服务,可能有分期付款、困难基金或奖学金等方案。
问13:心理健康问题能算同情或紧急吗?
可以。第9条认可创伤经历及影响。抑郁、焦虑或心理创伤等心理健康状况可符合条件,需满足:
- 超出控制范围
- 影响课程进度或身心健康
- 提供支持证据(心理医生、精神科医生报告或全科医生心理健康护理计划)
证据应说明病情如何影响上课和完成学业能力。
B2. 申请流程
问14:如何申请请假?
各提供者有各自流程。一般步骤:
- 联系国际学生顾问——讨论情况,确认申请流程
- 获取申请表——可能称为“请假”、“休学”、“延期”或“暂停学习”
- 收集证据——准备支持同情或紧急情况的文件
- 填写申请——详细说明情况,附上证据
- 在统计日之前提交——尽量在统计日前申请,避免学业和经济处罚
- 继续上课——申请获批前必须保持注册并上课
- 等待书面批准——收到正式批准前不得停止上课
问15:何时申请请假?
一旦确定情况影响学习,应尽快申请。理想时机:
- 课程开始前——提前知晓时
- 统计日前——避免费用和学业处罚
- 事件发生后尽快——如家庭丧亲、事故等突发情况
迟交申请仍可考虑,但可能面临经济或学业处罚。
问16:申请审核期间怎么办?
审核期间:
- 继续上课
- 遵守签证条件
- 不要假设已获批准
- 提供者将审核证据,可能要求补充材料
- 处理时间因机构而异
仅在收到书面批准后方可停止上课。
问17:提供者可以拒绝我的申请吗?
可以。提供者有权根据:
- 是否符合同情或紧急定义
- 证据质量和充分性
- 自身政策和程序
- 专业判断
若被拒,应:
- 要求书面说明理由
- 考虑补充证据
- 询问内部投诉和申诉程序
- 咨询国际学生顾问或移民代理
问18:被拒后可以申诉吗?
可以。你有权使用提供者的内部投诉和申诉程序。国家规范第10条要求提供者设立此程序。
若对内部结果不满,可向联邦监察专员或州/领地监察专员等外部机构申诉。
B3. 请假期限与限制
问19:请假最长多久?
国家规范未规定同情或紧急理由延期的最长期限,事实表明确说明。
但:
- 延期须依注册提供者政策和程序评估
- 多数提供者设有自身限制(通常6-12个月)
- 请假理由需持续有效
- 长期请假可能影响签证
请查阅提供者具体政策。
问20:情况持续,我能延长请假吗?
一般可,条件是:
- 提供持续有效的同情或紧急情况证据
- 符合提供者的最长请假期限政策
- 提供者依据其流程评估
应在批准请假期满前申请延期。若情况已解除但仍想请假,将不再符合条件,可能影响签证。
问21:课程期间可以多次请假吗?
国家规范无禁止多次请假。但:
- 每次申请须为真实同情或紧急情况
- 多次申请可能引发是否为真实学生的质疑
- 提供者评估新申请时会考虑请假历史
- 过多请假可能影响按时完成课程
遇反复困难,应与提供者讨论长期方案。
问22:请假前需完成最短学习期限吗?
国家规范未规定最短期限。但许多提供者要求至少完成一个学期或学习期后方可请假。
课程开始前延期与课程中暂停区别对待。请查阅提供者具体政策。
第三部分:签证影响
C1. 在澳大利亚停留
问23:批准请假期间能留在澳洲吗?
可以。批准请假期间你和家属均可留澳。
内政部通过PRISMS获知延期或暂停情况。第9条事实表确认:
“若延期因同情或紧急原因,国际学生签证不会被取消。”
但有条件,详见下一问。
问24:请假获批为何时签证可能被取消?
若延期或暂停:
- 因你自身行为——请假因不当行为或行动
- 非同情或紧急原因——无真实理由
- 同情或紧急情况消失——情况已解但未返回学习
- 基于虚假证据——提交假材料获批
内政部根据《1958年移民法》第116条有权取消不符签证条件或目的不符签证的签证。
问25:如何保护请假期间签证?
为保护签证:
- 确保请假因真实同情或紧急原因获批
- 提供真实证据,切勿伪造或夸大
- 确保提供者正确在PRISMS记录请假
- 保持有效CoE及返回日期
- 保持海外学生健康保险(OSHC)有效
- 情况好转或请假期满时返回学习
- 情况变化及时通知提供者
- 不确定时咨询内政部
问26:请假会影响签证条件8202吗?
签证条件8202要求:
- 注册在注册课程中
- 保持同等或更高澳大利亚资格框架(AQF)水平
- 保持满意出勤和课程进度
正确批准并记录的请假:
- 注册为暂停非终止,仍保持注册
- 暂停期间不计入出勤监控
- 请假期间无需展示课程进度
- 提供者应确保有效CoE,起始日期反映预期返回
正确请假不违反8202条件。
问27:请假期间CoE如何处理?
根据第9条有三种结果:
结果1:结束日期不变
- 提供者通知PRISMS延期/暂停,不影响CoE结束日期
- CoE无变更,状态仍为“学习中”
- 延期或暂停被PRISMS记录
结果2:结束日期受影响
- 提供者通知PRISMS延期影响CoE结束日期
- PRISMS取消原CoE
- 提供者可创建新CoE,日期适当
- 若不确定返回日期,可待确认后再建CoE
结果3:永久取消
- 提供者通知PRISMS永久取消(终止)
- CoE状态变为“取消”
- 不再注册
务必与提供者确认CoE状态。
问28:请假延长课程需新签证吗?
若请假延长课程超过现有签证有效期,须在签证到期前申请新学生签证。
要求包括:
- 新的CoE显示延长课程日期
- 有效覆盖延长期限的OSHC
- 满足其他学生签证条件
- 有足够资金支持延长学习
申请新签证前,现签证可能获发过桥签证以待审理。
C2. 请假期间工作权利
问29:批准请假期间可工作吗?
可以,且工作时间无限制。
签证条件8105规定持有人在课程“进行期间”每两周工作不得超过48小时。
请假期间课程视为“非进行期”,48小时限制不适用,享有无限工时权利。
这与官方假期期间无限制工作原则相同。
问30:可否专门请假以增加工作时间?
不可以。这不属于同情或紧急理由,属“非同情或紧急原因延期”。
若因非真实理由延期,签证可能被取消。内政部可取消因非真实理由延期且在澳为非签证目的者的签证。
学生签证主要目的是学习。虽请假期间享无限工时,但故意利用请假规避签证义务不符真实学生要求。
问31:课程何时被视为“进行期”?
课程进行期包括:
- 公布的教学学期或学期
- 考试期间
- 休息期间若修读其他计入主课程学分的课程
课程非进行期包括:
- 官方假期(如学年间暑假)
- 批准的延期或暂停(PRISMS记录)
- 按计划完成课程后(签证仍有效)
- 因提供者违约取消注册,待获得替代注册期间
问32:减负学习时工作权利如何?
若提供者根据第9条批准减负:
- 仍保持学生签证身份
- 课程仍视为进行期
- 适用每两周48小时工作限制
- 仍注册学习,只是学习强度降低
减负适用于因同情原因需调节学习但不需完全休学者。
问33:请假结束后何时恢复工作限制?
课程恢复“进行期”时恢复限制:
- 批准请假期满并重新注册时
- 返回后新学期/学期开始时
- 注册教学期首日
请合理安排工作。课程恢复进行期后不得继续无限制工作。
第四部分:提供者发起措施
D1. 提供者采取措施的理由
问34:提供者基于何种理由暂停或取消我的注册?
注册提供者可基于(但不限于):
- 不当行为——违反学生行为准则、学术不端、犯罪行为、骚扰等
- 未付费用——未按书面协议支付课程费用
- 课程进度违规——未通过足够单元,未达学业进展标准
- 出勤违规——未出席必修课程(尤其适用于学校和部分职业教育课程)
各提供者有具体政策规定暂停或取消的情形。
问35:因挂科提供者能取消注册吗?
可能可以。若违反课程进度要求(如挂科比例过高),提供者可启动暂停或取消。
但:
- 须先发出意向报告通知
- 给予20个工作日使用内部投诉和申诉程序
- 课程进度违规须等待内部和外部申诉程序结束后方可报告
提供者须先实施干预策略,给予改善机会。
问36:不交学费会怎样?
若未支付书面协议费用,提供者可:
- 发出暂停或取消意向通知
- 给予20个工作日使用内部投诉和申诉程序
- 内部程序结束后执行暂停或取消
不交费属严重事项。如遇经济困难,应立即联系提供者,商讨分期付款、延期或困难援助。
D2. 你在提供者措施中的权利
问37:提供者必须给我什么通知?
任何提供者发起的延期、暂停或取消,必须给予:
- 书面通知暂停或取消意向
- 意向报告通知(向内政部通过PRISMS报告)
- 20个工作日使用内部投诉和申诉程序
- 建议咨询内政部了解对签证影响
问38:什么是“意向报告通知”?
“意向报告通知”(有时称为ESOS法第20条通知)是正式书面通知,说明:
- 提供者拟向内政部报告注册变更
- 你有权申诉
- 报告可能影响学生签证
通常收到通知后有20个工作日使用内部申诉程序。
问39:什么是内部投诉和申诉程序?
每个注册提供者根据国家规范第10条必须设有内部投诉和申诉程序,允许你:
- 质疑提供者决定
- 陈述理由和减轻因素
- 由未参与原决策者复审
程序须公平透明,提供者应告知如何使用。
问40:我必须等待申诉结果才能影响注册吗?
一般是。提供者不得在你完成内部申诉前执行暂停或取消。
课程进度和出勤违规例外:此类违规须等待内部和外部申诉结束后才能向PRISMS报告。
健康/福祉风险例外:若你或他人健康受威胁,提供者可立即采取措施(见下问)。
问41:何时提供者可立即采取措施,无需等待20天申诉期?
当你或他人健康或福祉可能受威胁时,提供者可立即行动,无需等待申诉。
适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 拒绝维持批准的照顾安排(未满18岁)
- 失踪
- 医疗问题、严重抑郁或心理问题,提供者担忧你安全
- 参与或威胁实施可能危及自己或他人行为
- 面临犯罪风险
即使如此:
- 你仍可在措施后使用内部申诉程序
- 提供者须完成申诉程序
- 若申诉结果对你有利,措施须立即撤销
问42:可以使用外部申诉吗?
可以。若对内部结果不满,可通过:
- 联邦监察专员——针对私立教育提供者
- 州/领地监察专员——针对公立提供者(如TAFE、公立大学)
- 其他相关机构——视提供者类型和地点而定
课程进度和出勤违规须等待内外部申诉结束后报告。
问43:申诉成功会怎样?
内部申诉若对你有利:
- 延期、暂停或取消须立即撤销
- 须通知你撤销结果
- 提供者须采取第10条要求的纠正措施
- 你的注册应恢复到未受影响状态
外部申诉成功亦适用类似补救措施。
第五部分:实际事项
E1. 请假归来
问44:请假结束后我应做什么?
在批准请假期满前:
- 联系提供者——确认返回日期和重新注册流程
- 重新注册课程——完成相关学习期的注册表
- 核实CoE——确保PRISMS中CoE有效且日期正确
- 确认OSHC——健康保险有效且覆盖延长期限(如适用)
- 检查签证——若签证将在新课程结束前到期,申请新学生签证
- 参加迎新/会议——部分提供者要求返校学生参加
- 规划学习计划——与学业顾问讨论完成剩余课程
不可擅自返校,必须正式重新注册。
问45:无法按计划返回怎么办?
若同情或紧急情况持续:
- 请假期满前联系提供者
- 提供持续情况的更新证据
- 申请延长请假
- 讨论其他选项(退学、转学等)
若情况已解除但不想返校:
- 不再符合同情或紧急条件
- 签证可能受影响
- 应咨询提供者及移民代理
问46:不返回且未联系提供者会怎样?
若未返校且未做安排:
- 提供者可能因未出勤取消注册
- 通过PRISMS上报内政部
- 签证可能被取消
- 未来申请澳洲签证可能受阻
务必与提供者保持联系,即使计划变更。
问47:请假归来后能换课程或提供者吗?
一般可以,遵守正常课程变更和转学规则。但:
- 需保持同等或更高AQF水平注册(条件8202)
- 主课程前6个月内转学需提供释放信
- 需获得新提供者的CoE
- 课程间隔一般不超过2个月
变更前应咨询建议。
E2. 特殊情况
问48:我未满18岁怎么办?
若未满18岁:
- CoE取消不影响住宿和福利确认(CAAW)
- 提供者负责福利直至满足第5.6条条件
- 拒绝维持照顾安排可立即暂停或取消注册
- 提供者有额外照顾义务
请与提供者及监护人/照顾者讨论请假计划。
问49:提供者关闭或失去注册怎么办?
若因提供者违约(关闭或失去注册)取消注册:
- 非学生过错
- 签证不应自动取消
- 有权通过学费保障服务(TPS)获得退款或替代课程安排
- 寻求替代注册期间课程视为“非进行期”
- 享有完全工作权利,直至获得替代注册并开始新课程
问50:请假期间能否出国旅行?
可以。但请注意:
- 签证必须有效以便重新入境澳洲
- 确保返回时间符合批准请假期限
- 某些情况(如严重疾病)可能不宜旅行
- 离境时间不暂停签证有效期
- 若请假因海外相关情况(如祖国灾害),可能需提供旅行证明
问51:请假期间OSHC如何处理?
海外学生健康保险(OSHC)要求请假期间仍有效:
- 持学生签证在澳期间必须维持OSHC
- 若请假延长课程,确保OSHC覆盖延长期限
- 部分OSHC提供者允许离澳时暂停,但非自动
- 联系OSHC提供者讨论选项
问52:请假影响其他签证路径吗?(如临时毕业签证)
可能影响。临时毕业签证(485类)要求完成合格学历。请假延长可能:
- 延迟完成时间
- 影响学历技能职业的有效性
- 需在申请时持有效学生签证
计划申请后续签证时,应考虑请假对资格和时间的影响,建议咨询移民代理。
第六部分:总结表格
F1. 请假理由
| 情况 | 可能符合? | 所需证据 |
|---|---|---|
| 严重疾病或受伤 | 是 | 医疗证明说明无法上课 |
| 亲属丧亡 | 是 | 死亡证明(如可能) |
| 祖国自然灾害 | 是 | 新闻报道、政府警示、旅行记录 |
| 政治动荡需紧急旅行 | 是 | 新闻报道、政府警示、旅行记录 |
| 严重事故(涉及/目击) | 是 | 警方报告、医院记录 |
| 严重犯罪受害者 | 是 | 警方报告、心理学家报告 |
| 先修单元不可用 | 是 | 与院系通信、学业记录 |
| 未通过先修,无可选单元 | 是 | 成绩单、院系确认 |
| 心理健康影响学习 | 可能 | 心理学家/精神科医生报告 |
| 严重突发经济困难 | 可能 | 银行对账单、原因证明 |
| 一般压力或疲劳 | 否 | 无 |
| 想度假 | 否 | 无 |
| 想多工作 | 否 | 无 |
| 思乡 | 不太可能(除非严重) | 心理学家报告 |
| 感情破裂 | 不太可能(除非严重) | 辅导员/心理学家报告 |
F2. 工作权利总结
| 情况 | 工作限制 | 课程状态 |
|---|---|---|
| 注册,课程进行中 | 每两周48小时 | 进行中 |
| 官方假期 | 无限制 | 非进行期 |
| 批准请假(同情/紧急) | 无限制 | 非进行期 |
| 批准减负学习 | 每两周48小时 | 进行中 |
| 课程间隔(少于2个月) | 视情况而定 | 请咨询内政部 |
| 课程完成,签证仍有效 | 无限制 | 非进行期 |
| 等待课程开始 | 不可工作 | 未开始 |
F3. 签证影响总结
| 延期理由 | 签证状态 | 备注 |
|---|---|---|
| 真实同情/紧急 | 受保护 | 须正确记录于PRISMS |
| 学生自身行为 | 有风险 | 可能被取消 |
| 非真实理由 | 有风险 | 可能被取消 |
| 情况解除但未返校 | 有风险 | 可能被取消 |
| 虚假证据 | 必被取消 | 严重后果 |
F4. 申诉权利总结
| 情况 | 内部申诉 | 外部申诉 | 提供者须等待 |
|---|---|---|---|
| 不当行为 | 是(20个工作日) | 是 | 仅内部 |
| 未付费用 | 是(20个工作日) | 是 | 仅内部 |
| 课程进度违规 | 是(20个工作日) | 是 | 内部和外部均须 |
| 出勤违规 | 是(20个工作日) | 是 | 内部和外部均须 |
| 健康/福祉风险 | 是(措施后) | 是 | 否—可立即行动 |
第七部分:关键联系方式和资源
问53:我在哪里可以获得帮助?
| 需求 | 联系方式 |
|---|---|
| 请假申请流程 | 提供者国际学生顾问 |
| 学业问题 | 院系/学校学生服务 |
| 签证问题 | 内政部(131 881) |
| 移民咨询 | 注册移民代理(mara.gov.au查询) |
| 对提供者投诉 | 联邦/州监察专员 |
| 学费保障(提供者违约) | 学费保障服务(tps.gov.au) |
| 心理健康支持 | 提供者咨询服务;生命线(13 11 14) |
问54:主要法律来源有哪些?
| 来源 | 内容 |
|---|---|
| 2018年国家规范 | 第9条(延期、暂停、取消) |
| 2000年ESOS法 | 国际教育立法框架 |
| 1994年移民条例附表8 | 签证条件(8105工作限制,8202注册要求) |
| 1958年移民法 | 签证取消权力(第116条) |
| 提供者政策 | 机构具体程序 |
免责声明
教育部向注册提供者和海外学生提供关于国家规范及《2000年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的通用信息和帮助。
但此类信息或帮助不应视为法律建议或替代法律建议。海外学生和教育提供者应根据需要寻求独立法律咨询。
本问答文件截至2026年1月。移民法和教育法规经常变化,请始终向教育提供者和内政部核实最新要求。
文档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