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或國防部門簽證(576 類)
簽證概覽
外交或國防部門簽證(子類 576)是以前適用於尋求在澳洲學習的個人的簽證。然而,自2016年7月1日起,該簽證不再接受新的申請。相反,出於教育目的希望延長在澳洲停留時間的個人現在必須申請學生簽證(500 子類)。
簽證持有者
如果您已獲得外交或國防部門簽證(子類 576)或已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或之前申請簽證,則此資訊適用於您。了解您作為簽證持有者的權利和義務非常重要。
您可以使用免費的簽證權利線上驗證 (VEVO) 服務輕鬆查看您的簽證詳細資料和條件。
簽證期限
如果您目前持有外交或國防部門簽證(子類 576),則該簽證將一直有效,直到您獲得簽證時指定的到期日為止。
允許的活動
外交或國防部門簽證(子類 576)允許您從事以下活動:
- 在澳洲學習
- 將符合資格的受扶養家庭成員帶到澳洲
- 課程期間每兩週最多工作 40 小時,在預定的課程休息期間工作時間不受限制(碩士和博士課程的學生可以無限制工作時間)
- 如果您已開始在澳洲學習課程,允許您的家庭成員每兩週工作最多 40 小時(碩士和博士課程學生的家庭成員工作時間不受限制)
- 允許年滿 18 歲的家庭成員在澳洲學習最多三個月。如果他們希望學習更長時間,則必須申請自己的學生簽證。
義務
學生
作為學生簽證持有者,在澳洲學習和生活期間遵守簽證條件至關重要。否則可能會導致您的簽證被取消。此外,您還必須遵守澳洲法律。
您可以使用簽證權利線上驗證 (VEVO) 服務或參考您的簽證授予函來驗證適用於您簽證的特定條件。
18 歲以下的學生
如果您未滿 18 歲,您有責任在整個簽證期間或年滿 18 歲之前維持適當的住宿、支持和一般福利安排。
更換您的教育機構
如果您希望轉學到其他教育機構,您必須獲得外交貿易部 (DFAT) 或國防部的支持信,確認您的轉學已獲得他們的批准。 p>
「不得進一步停留」條件
某些簽證簽發時附有「不得進一步逗留」的條件,這意味著您不得在簽證上指定的日期之後申請延長在澳洲的逗留期限,某些情況除外。
報告狀況變化
如果您在澳洲期間情況發生變化,必須通知相關當局。這包括您的居住地址、護照詳細資料或重大生活事件的變更,例如懷孕、出生、離婚、分居、結婚、同居關係或家庭成員死亡。
您可以透過 ImmiAccount 報告您的情況發生的變化。如果您無法存取 ImmiAccount,您可以使用以下表格:
- 表格 929 - 地址和/或護照詳細資料變更,用於更新您的地址或護照資訊
- 表格 1022 - 情況變化通知,用於報告您情況的任何其他變化
家庭成員
隨行的家屬也必須遵守簽證條件。如果不這樣做,可能會導致您的簽證被取消,並可能被澳洲驅逐出境。您的家庭成員必須:
- 在澳洲逗留期間仍是您的家庭成員
- 擁有充足的財務支持
- 維持足夠的健康保險
- 每兩週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40 小時,只能在您開始課程後開始(如果您正在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課程,則工作時間不受限制)
- 達到學齡就去學校
重要提示:您有責任確保您的家庭成員符合上述條件。